富爸爸理念就是:用資產來買東西。
例如:你想買一台車,那你就先用買車的錢來買入好的資產。
資產會幫你賺錢,你再用資產幫你賺的錢來付車子的頭期款與貸款。
那麼…你是不是不用到錢就能買車了呢?
利用這方法的延伸,其實,很多地方都能產生同樣的效果!
而我想做的…就是用”房子買房子“…..
現在家裡的房貸,每個月要兩萬!
常常都為了這兩萬在東拼西湊。
然後…我就想,有什麼方法能生出錢來呢?
其實方法是有的,就是把”它”變成資產,而不是負債!
要變資產,那就是把”它”出租掉,以換取現金流。
但”它”是一個店面。家裡要靠它來掙錢!租出去也不一定划得來
媽媽也會覺的生活沒重心!雖然一直說做的很辛苦…
後來,又想另外一個方法!(其實說穿了,還是富爸爸所教的觀念。)
就是…再買入一個”資產“。
因為這間房子已經還了不少貸款,和家人溝通,是不是再把錢貸出來!
預計用這間房子貸150萬。然後再找個值得投資的物件,貸款300萬。
總計450萬,來創造一間可以月收4萬(以上)的現金流物件。(投報率10%以上。註)
那原本家裡的房貸(2萬)加上新買物件的房貸(貸款300的利息),
就可以用新物件的現金流來cover了。
這樣的觀念,是否可行?見仁見智~
註解:為什麼設定投報率10%呢!?
因為根據我的不負責統計,投報10%的物件,還不算太難被創造出來。
若是投報11%的話,只要努力看屋,機會偶爾會出現。
投報12%以上,要非常的努力看屋加上運氣才會達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