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增稅加重╱去年底售地者 要省稅趁1月

新竹市是調漲的第一名喔!!

光復路這塊,聽說調漲了70-80%

最近看一個新莊街物件

據代書表示


100年12/30一坪的公告現值是37000

但到了101/1/1變成一坪70000

一口氣調了快一倍.


未來光復路屋主交易出售的成本又往上墊了,

惜售或把增值稅加到售價中來賣的情況

會導致101年這區的房價,易漲難跌..

以上純綷個人推論,跟大家分享. Jerry


土增稅加重╱去年底售地者 要省稅趁1月

2012/01/02

【聯合報╱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】101年全國土地公告現值平均調幅達8.65%,售地者的土地增值稅負也會連帶加重。不過,跨年買賣土地者,還有省稅機會,只要把握黃金30天,儘速在1月30日前辦妥移轉申報,即可按較低現值課徵增值稅。
土地公告現值是政府課徵土地增值稅的重要稅基。內政部已經公告,101年全國土地公告現值調漲幅達平均達8.65%,其中漲幅最大的前三縣市分別是新竹市、台中市與新北市,其土地公告現值較去調漲幅度都超過10%。
依據土地稅法規定,土地所有權移轉,申報人在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,可以訂約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,課徵土地增值稅;逾訂定契約日起30天申報者,則要改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課稅基準。所稱「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」包括訂定契約之日。
財政部提醒納稅人,去年12月底訂約出售土地者,最遲至今年1月30日前向稅捐機關申報,即可按去年較低公告現值繳納售地的土增稅,對售地者較為有利;跨過1月30日以後申報者,因需改按今年較高的公告現值課稅,稅負也會上升。
以甲為例,100年12月31日與乙訂約出售土地,訂約日(100 年)當期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6萬元,101年1月1日調漲為7萬元,甲若想以100年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6萬元來計算應納土增稅,就必須於訂約日起30日內,即101年1月29日(含)以前,向稅捐處提出土地移轉現值申報。
由於今年1月29日為星期日,財政部說,去年12月31日訂約售地者,按去年公告現值課稅的截止日期,今年可順延一天,至1月30日(星期一)為止。
財政部提醒民眾,申報移轉現值時,需注意出售土地的新舊公告現值漲跌情形,101年土地公告現值不漲反跌的地區,延至1月31日以後辦理移轉申報者,反而會比較省稅。

全文網址:udn房市情報 – 房貸天地 – 房產稅務 – 土增稅加重╱去年底售地者 要省稅趁1月http://money.udn.com/house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417&f_SUB_ID=4072&f_ART_ID=254681#ixzz1iK72PrS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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